安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业厂房(A 区、B区)(二期)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4日 浏览:3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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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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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业厂房(A 区、B区)(二期)建设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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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安庆皖江高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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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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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4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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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9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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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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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3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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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9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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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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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5.7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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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63.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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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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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5.3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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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6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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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纺织南路华茂1958-C区三号楼9层917室 项目负责人:焦丽、任德忠 联系电话:0556-503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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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受理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焦丽,联系电话:0556-5031823。 2、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注: (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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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若公示期内无异议,以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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