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和平西路等九路一沟、段山还建点(装配式建筑)工程(EPC模式)结算审核招标文件(二次)疑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浏览:100次
各投标人:
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和平西路等九路一沟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段山还建点(装配式建筑)工程(EPC模式)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招标文件的疑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注册地为外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安庆市内(含市辖五县、桐城市、潜山市)有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得基本分1分,400平方米以上加1分,满分2分。”
问:办公场所为LOFT楼层的,经隔层改造后,实际办公面积是原建筑面积的两倍,是否按实际办公面积计分?
答: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
2、招标文件中“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房产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房屋拥有或租赁时间应为招标文件发售前,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
问: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答: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可以作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但必须和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一致。
安庆经开区(两区共建)和平西路等九路一沟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段山还建点(装配式建筑)工程(EPC模式)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招标文件的疑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注册地为外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安庆市内(含市辖五县、桐城市、潜山市)有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得基本分1分,400平方米以上加1分,满分2分。”
问:办公场所为LOFT楼层的,经隔层改造后,实际办公面积是原建筑面积的两倍,是否按实际办公面积计分?
答: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
2、招标文件中“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租赁房产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房屋拥有或租赁时间应为招标文件发售前,如因控股或隶属关系原因不能完全证明的,还须提供工商证明。”
问: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答: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可以作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但必须和营业执照办公场所一致。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