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智能制造基地氧气、焊接保护气体集中供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异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浏览:111次
上海通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福田雷萨总部及特种车辆智能制造基地氧气、焊接保护气体集中供气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G-AQ-2021-561评标结果异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异议回复:
异议事项一

我方认为:一、首次上传的响应文件阶段,由于需要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岀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不明确项目开工时间,因此暂时未确定项目经理人员,待项目开工时间确定后再安排项目经理人选,届时再提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证及无项目的证明。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16页“5.1符合性审查指标表,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资质”项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你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故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异议事项二:澄清答复阶段,由于在晚上下班时间进行,且澄清回复时间只有30分钟,我公司所有证书资料及证书相关U盾均由公司统一保管,故未能正确全部及时回复上传所需的证明材料。
答:执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异议事项三:如下为我公司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B证相关证书的真实性查证方法。所有证书均可在官方渠道查证,具体步骤如下:
3.1、注册建造师证书

3.2、对应项目经理B证:

3.3、证书真实性验证步骤
1)关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建筑业”。
2)点击“证书验证”

3)选择需要验证的证书种类: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验证“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验证。

4)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到证书的正确信息。

答:同异议事项一回复,且在评标结束后补不予认可。
异议事项四:二、所质疑事项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陈述如下:
2.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明确,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只有两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时,采购人可以依法向设区的财政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采用竟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申请变更时,需提交采购人申请、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表、招标文件无歧视性倾向性条款的专家(或评委)论证意见及招标公告发布情况等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时,采购人可以依法向设区的财政部门申请拟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进行单一米源采购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前期潜在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情况、拟采购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招标文件无歧视性倾向性条款的专家(或评委)论证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正式核准。当没有合格供应商响应时,代理机构应停止采购任务,报财政部门审核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采购需求表述是否清晰完整等,并依法重新招标。
答: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异议事项五:2.2、招标文件中25.2条明示,招标应具有竟争性,而目前只有一家通过符合性审查,明显不满足竟争充分性招标要求,因此我公司异议此次招标的竟争不充分,应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答: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依据招标文件第14页第25.2项要求,一致认为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具有竞争性。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庆市创业路滨江新区孵化中心B1楼5楼
联系人:朱曦然
联系方式:0556-542161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绿地启航社1#楼九层
联系人:胡 莹
联系方式:0556-5322687 、18909660332
2021年 11 月 1 日